碑文的基本结构
一块传统墓碑的碑文通常包含三部分:正文(逝者称谓与名讳)、生卒日期(公历或农历,全碑统一)、立碑人(子女及亲属署名)与立碑时间。
通行惯例
- 称谓:按「故显考/显妣」等传统称谓或「先父/先母」等现代称谓,全碑统一即可;
- 日期格式:公历农历都可以,同一块碑必须统一;
- 红字与黑字:健在者的名字传统上描红,逝者名字为黑色——夫妻合葬一方健在时常采用此法;
- 立碑人排序:按长幼顺序横排或竖排,家中商量好统一口径,避免碑上见分歧。
流程与时间
家属提供刻字内容 → 园区或碑坊排版打样 → 家属确认无误 → 上石雕刻 → 安碑。刻字内容务必全家核对后再确认,上石后返工麻烦。安葬日期紧张的,提前 7-10 天启动刻字流程。
关于「忌讳」
各地习俗不同:有的地方讲究字数按「生老病死苦」五字轮推取吉数,有的地方在意「双碑单字」等。建议以家中长辈意见为准,园区刻字人员对本地通行做法熟悉,可当面咨询。刻字相关事宜可来电 028-84528436。